規劃署早於二○○○年研究全港五百零四公頃工業地,認為當中二百一十多公頃可更改用途,至○五年跟進研究,認為再多十六公頃土地適合更 改用途,但均未有指定可改作住宅用途土地的數目,至近年住宅土地供應緊絀,政府破天荒於一○年點名約三十公頃土地可作住宅用途,涉及七區包括荃灣、火炭、 小瀝源、元朗、屯門、粉嶺及大角咀,當中只有數公頃土地屬政府擁有,大部分地皮由單一業權人持有。綜觀今次規劃署選出可作發展住宅的工業用地,不少鄰近鐵 路附近,交通便利,加上周邊配套發展趨成熟,若改作住宅發展,涉及工廈業主幾乎肯定有賺無蝕。
有意見指更改土地用途的工廈若由單一業權人擁有,無疑可加快重建程序,但同時亦容易出現明益某些大發展商的質疑,認為政府應平衡發展,不能集中選擇單一業權的工廈,以免自招官商勾結嫌疑。